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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忠:制度反腐与权力结构改革


    文
/李永忠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中纪委最新通报: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与山西副省长任润厚接受组织调查。加上之前通报接受调查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和原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以及山西原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山西省委常委暨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目前被调查的省级官员已达7人,其中包括4名在任省委常委。

2013年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纪委的全会上的第一次讲话,就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些决不是一句空话。”一年半后,以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落马,印证了此言果然不虚!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周永康案件涉及面极大、牵涉的利益极多,这是因为周永康一度地位极高、权力极重所决定的。对此案的查处,将对党和国家的治理有五大意义:一是决心意义;二是震慑意义;三是教育意义;四是反思意义;五是改革意义。

当前,很多人都在热议周永康捞了多少钱,有过多少女人,提拔了多少亲信,培植了多少死党,结交了多少涉黑团伙。但是,他如何由下层一步一步升迁到中国的最上层,他又是如何游刃有余地成为中国落马高官最大的“两面人”?在他逐渐演变的过程中,党组织的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到哪里去了?如果他一开始就是一个坏人,我们各级组织和领导都尽可释然!可是,他一开始却是一个好人!在他由普通人成长为政治局常委的过程中,成效不少,好评不少,政绩也不少!以我多年来研究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的眼光来看周永康落马,可以判定,其一,周永康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不强是其重要的主观原因;其二,沿用于苏联模式的现行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则是其更重要的客观原因!

因此,周永康案件事实上已经暴露出我们现今仍然沿用的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关头。

反腐切入

要做到“四加一”

    今年四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十八大后那些还“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反腐高压态势形成一年多后,必须突出重点。因为,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反腐要抓住“四加一”,即要抓住在“时间上”、“空间上”、“表现上”、“可查性上”加大力量,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认为,只有依靠改革和制度的力量,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反腐的要义也正在于此。而制度反腐的核心,则是通过改革,“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习近平语)。

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是我党决心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习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释放出三点重要新意:一是着力点上———“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去我们总是通过加大力度、强度、烈度来推进反腐败斗争。反腐高压态势形成才一年,习总书记就明确要求,着力点必须由加大力度推进斗争,转向“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是异体监督上———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习总书记的这个提法很新,但实际上也很好理解。如果说我手上握有的这把刀,是世上最锋利的刀,请来世界上最好的武林高手,他可以把这把刀玩出千变万化,但是如果让他用这把刀的刀刃去砍自己的刀把,他肯定做不到。30多年来,几乎没有一个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是由同级纪委监督检举揭发出来的。这不是我们成千上万纪委书记才干上的无能,而是体制的悲哀。所以,同体监督是一种无效和成本很高的监督,而“异体监督”被古今中外证明,是一种高效和成本很低的监督。目前看,走在全世界前列、清廉指数最好的国家,用的都是异体监督。可以说,只有异体监督才能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是制度保障上———“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最核心的制度保障,就是“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所以,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所释放出的这三点重要新意,不仅表明中央强力反腐的决心,更是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重要标志。

反腐治本

试点改革权力结构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得力于深圳等“经改特区”的“化大为小,化远为近,化整为零,化险为夷”的“四化功效”。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其最终都指向了最大、最难也是最后的堡垒———“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语),用习近平的话讲即———“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这也就是制度反腐的核心思想。

那么什么是制度反腐呢?通俗来说,就是通过对沿用于苏联模式的现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新的、科学的权力结构来防治腐败。而权力结构就是指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排列组合方式。就制度反腐而言,必须以权力结构改革为前提,必须以设立政改特区为条件,必须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取向。从权力结构改革来讲,则必须以摈弃苏联模式为前提,必须以合理分解权力为条件,必须以“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为目标。

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从下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反腐决心,到明确“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的政改目标,制度反腐的新视野打开了,制度反腐的试点必须尽快设立。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既是“化大为小,化远为近,化整为零,化险为夷”的“四化之道”,也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的不二选择。

反腐基础

加强纪委自身建设

目前反腐开局良好,但良好的开局下面却暗流汹涌。对于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我认为人们并没有读懂这个曾经成功解决SARS危机和金融呆账的“救火队长”。真正的战略家,是相通的,战略家解决宏观布局,而不是解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样战术的问题。他会看出一盘棋的重点在哪儿,兵力该如何部署、节奏要如何掌握,才能够决胜千里之外。经过一年多的强力反腐,我们已经形成了反腐的高压态势,同时也更容易出问题。我曾用高压锅来作比喻,如果“火候”掌握不好,提前减压,拿出来半生不熟的鸡鸭不能吃,但如果没有及时启动减压阀,没来得及减压,爆炸了,连锅都没了。真正的高手并不在于能简单地施压,而在于什么时候启动减压阀。当施压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并稳妥地启动减压阀,就能变阻力为动力,化消极为积极。

因此,王岐山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王岐山指出,各级纪委应该做到:第一,“聚焦以缩小外延,不聚焦不足以形成拳头”这样能解决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问题,实现内涵与外延的统一。第二,要用“三转”以克服“三位”,不“三转”不足以取得成效。要求真务实,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的“三位”现象,而“三转”就是纪委工作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第三,要改革以切实履职,不改革不足以监督执纪。要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王岐山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要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区别共性和个性,不强求上下一律。

王岐山指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均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必须相辅相成,才能“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腐关键

制度制约权力相持阶段

在刚刚结束的、万众嘱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制度”一词被放在了最为突出的位置。作为反腐败重头戏的第十部分,标题就是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高度来反腐败,战略定位之高、谋篇布局之远,为多年来所少见。

制度反腐之一战略思维:“三管两让一入笼”。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这种坚持制度,入笼制度,着眼于制度,关权于制度的战略思维,何其深邃。

制度反腐之二战略定位:“一同二主三化”,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二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制度反腐之三战略布局:“一改二体三权”。即首先做到改革纪检体制,其次是构建“两大体系”(权力运行体系和惩防腐败体系),最后是“党权三分”,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三大权力(即权力结构)。这是顶层设计的战略布局。

与之对应的,中纪委半年来两次调整内设机构。继2013年9月后,2014年3月17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再“晒”内部组织架构图,内设的反腐最前线部门—“纪检监察室”,也两次“扩容”,从原来的8个增至10个再增至12个。12个纪检监察室“划片”分别联系国务院部门及相关单位、金融监管部门、央企,以及31个省区市。虽然地域分工不同,但这12个纪检监察室有一个共同的职能:“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反腐重点

制度改革的探索

首先,必须设立政改特区。30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关键就在于我们只有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区,而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政治体制改革是对现有的权力结构进行实质性改革,所面对的既得利益的势力太大,所要承担的责任太大,所要冒的风险太大。没有上级的及时支持,没有中央的强力支持,成功的几率不高。因为这种做法是以个体去挑战群体,是以对己无益去挑战既得利益,是以大多的无依无据去挑战甚至违反很多的现有规定。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之谈。

其次,必须改革权力结构。我们的权力结构,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集为一体的权力结构。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既是苏共亡党的“总病根”,也是我们目前各种问题的“总病根”。34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进行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其要义就是改革权力结构,通过党内分权以形成党内制衡。改革权力结构,可实行三步走战略。一是党内分权,逐步还权于党员;二是党政分工,逐步还权于政府;三是党政分开,逐步还权于人民。从而不仅完成由革命党向党执政的转变,而且完成由党执政向执政党的转变。

第三,必须改革选人用人体制。苏共亡党东欧剧变,第二个根本性原因是等级授职制的选人用人体制。由于我们在选人用人体制上,所采用的基本也是“苏联模式”,因此,随着执政时间的延长和权力含金量的增加,吏治腐败也就成了改革开放中最为严重的腐败。改革选人用人体制,也可实行三步走战略。用2—3年在县、乡镇党委进行直选,用2—3年在市、省党委进行直选,用2—3年在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直选,差额选举比例不少于15%。候选人可由党组织提名、党员群众提名、民主党派提名,各占三分之一。

第四,必须积极稳妥解决腐败呆账。中国的改革,是党委政府主导而非市场主导。由此决定权力这一“有形之手”的作用远大于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加上监督制衡的缺失,权力含金量的迅猛增加,在快速加大权力风险的同时,也使腐败在官员中呈易发多发之态势。30多年的腐败呆账,由此形成。于是,随着改革时间表的推移,不少官员从自身的既得利益出发,其改革愿望,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越来越小。如何变阻力为动力?上世纪70年代香港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第五,必须动员并组织群众支持和参与。必须切实改变这种仅限于专门机关孤军作战单打独斗反腐败的局面,“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民众在反腐中的积极作用。因为,权力腐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挑战了权力的秩序,但实际上却是严重侵吞并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民众才是腐败最直接的对立物,民众中深藏着反腐败的强大动力,应充分发挥民众对腐败的举报作用。此外,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民众虽有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但要持续组织调动和引导这种积极性,还需要有相应的物质鼓励。必须发挥网络反腐的平台作用。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网络这个最大的平台,使人人起来监督党委政府成为可能,而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在如此公开便捷且影响力如此之大的网络平台前,就不会也不敢稍有懈怠。

(本文系记者岩竹根据李永忠老师在北大黄埔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一部人类社会史,既是一部权力扩张与权力制约的冲突史,也是一部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史,还是权力结构的发展史,更是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史。其中,最大的公约数是权力,最好的形式是公开,最深厚的动力是群众,最能发现问题的机制是监督,最有效的控制力量是制衡,最终实现制衡的法宝是民主与法治。而制度反腐的过程,就是推动权力结构不断改革并形成科学权力结构的过程。

只要解决好制度反腐,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那么,中国的反腐败就会进入一种正常状态,既无须用当前频繁使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来形容,也无须过度关注腐败问题,甚至“反腐败斗争”这个词组都应放入它应该去的地方,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揭示的常识。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杂志      时间:2015/1/5 9: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