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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速定会不达

欲速定会不达
文/张学忠
对于中低收入人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建立公开、公正、张榜公示的监管制度,确认中低收入人群的资格。依据房屋市场行情制定购买住房标准,制定货币补偿标准,从而真正保障他们的住房问题。
近日欣闻全国保障房年内开工一千万套的目标已经实现。政府在逐渐弥补自商品房问世以来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缺失的问题,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疏通一条路径,缓解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压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增加了积极因素。实现国家房地产调控目标的同时也起到了加分的作用。
        1000万套何时竣工?
回想这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历程,无处不体现国家对地方政府强大的房地产调控压力,地方政府要承担更大责任。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房地产税收,仍是GDP的重要元素。保障房的建设又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撑,保障房的建设利润低影响了建筑企业及开发商的积极性,再加上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也对未来保障房质量,以及能否如期竣工带来不确定性。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一方面在减少,另一方面又要为保障房建设增加庞大的支出,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人们自然不会对年内实现保障房开工1000万套充满乐观。1000万套保障房何时竣工?何时入市流通?保障房的退出机制等一些关键环节的问题,国务院及地方政府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无疑又会带来疑虑。
我国商品房市场的建立,是在打破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实现的。试想在计划经济时期,房屋在一部分人群中是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以实物方式进行分配,因此造成了国家沉重的财政负担,以致到了不可持续发展的地步。此次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仍是“实物”分配的老路:一是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轨道;二是国家不可能再背起沉重的财政包袱。因此,可以断言是不可持续的。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以后,保障住房的方式主要以货币为主”就可说明这点。当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人们的收入为基础、按比例提取,它对工作时间长的,收入高的人群购买商品房是有利的,但对中低收入人群和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人来说,购买商品房的确是个巨大的障碍。
 
      勿盲目追求速度
我认为可以请有关专家设计一种青年人公积金提取和保险相结合的方法,参照国外以房养老的经验,舒缓青年人购房及还贷的压力,在制度上为青年人购买商品房创造有机条件。
对于中低收入人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建立公开、公正、张榜公示的监管制度,确认中低收入人群的资格。依据房屋市场行情制定购买住房标准,制定货币补偿标准,从而真正保障他们的住房问题。
   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民兄弟加入到城市生活中,来在城市生活圈中,扮演着各种重要角色。他们在农村大都有自己的住房,而在工作的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一是可以让用人单位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这在大型企业是可以做到的;二是参照“宅基地换房的办法” 设计一种制度,把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化作住房指标带到工作的城市,用以换取部分住房保障的用地指标,再加上适当的货币补偿和个人按揭贷款,也是解决他们住房的一条途径。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方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能用一刀切的办法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因此,国家、地方政府必须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真正操作简捷、公平、公正才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也才会逐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不可不区分地域、不深入调查研究、不注重政策研究,搞一刀切,盲目追求住房保障问题的速度,必将遗患无穷。
 
(作者系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杂志      时间:2011/12/15 14: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