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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产总裁》五期行业资讯

中国密集提升区域经济比重
   近期来,国家密集批准多个区域经济规划,提升区域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6月20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宣布,国务院已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此前,深圳特区扩关申请、重庆“两江新区”总体规划方案以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等相继获批。多个区域政策密集出台,标志着区域板块正在国家加快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
   “深圳特区扩关申请获批以来,特区内外一体化融合正在加速。”中银国际证券陈凯鸿说。改革开放至今,由于历史原因而设立的特区也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如何与当地经济融合甚至辐射周边区域,成为老特区思考的主要问题。陈凯鸿表示,厦门经济特区扩至全市,也将起到和“深圳特区扩关”同样的效果,基建、岛外新区建设提速、岛内外产业结构的配套融合将是寻求新增长的必经之路。
    而值得注意的是,厦门、深圳、重庆、海南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其都被寄予了振兴区域、辐射周边的厚望。其中,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特区的扩大必将带来台商投资的进一步提升,从而拉动福建省乃至整个海西区域与台湾优势产业的对接。重庆“两江新区”挂牌首年,不仅本地工业投资将达到300亿元,也将作为西部门户、对整个西部大开发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而海南的国际旅游岛定位,对于当地产业结构转型起到了积极效果。
   陈凯鸿认为,地域政策一旦得以实施,可以起到以一带百的辐射效果,而这正是国家经济转型中所最需要的。
  “厦门经济特区扩至全市”消息披露的当天,中国民航局公布了9项政策措施,包括新建厦门第二机场,完善航线网络结构,打造航空发展特殊区域等。
 
鼓励民资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
   5月13日上午,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除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兴办医院、学校外,还特别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按照意见要求,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同时,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研究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
   此外,意见还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最后,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
 
 
十部委联手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十部委6月9日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和监管,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探索建立建设单位用地信用等级库,定期公布“违法用地项目清单”。
   通知明确了以下五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意识。

   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的协调、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树立依法用地意识,严格规范用地行为。

二、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已通过用地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按规定时限组织用地报批。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性工程,在确保被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得到依法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帮助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要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实行限时审批,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审批周期。

三、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用地,鼓励建设项目节约用地,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四、严格执法监察和国家土地督察。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责任。对地方政府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符合问责条件的要坚决实施问责。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地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要报请国家土地总督察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省(区、市)或者重点项目所在市、县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非涉密的重点项目清单通过网站等媒体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对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情况和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十部委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用地问题。要探索建立建设单位用地信用等级库,对其承担的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定期评价,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向投资、环保、行业主管等部门通报,建议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国土部:土地出让金将再提10%
   日前,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指出,土地出让价不低于当地基准地价的70%,竞买土地出让金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30%。这一政策距离今年3月《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开发商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的规定仅仅相隔3个月。地产专家表示,10%的土地出让金的提高幅度,表明土地市场将作进一步调控,这将再度增加开发商的资金链压力。
土地出让金提高一成
   在6月26日召开的2010房地产夏季峰会上,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指出,国土资源部将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制度,对于已出让的土地,土地出让价不低于当地基准地价的70%,竞买土地出让金不低于出让最低价的30%。
   其实,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今年3月份已出台了较为严厉的政策。3月中旬,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开发商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
开发商拿地难度再加大
   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再次提高并非没有前兆。日前,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强调,“土地参与楼市调控政策肯定不会变”。
   著名房地产营销专家谢逸枫认为,国土部把土地出让金再提10%,主要是考虑到土地调控效果不大和土地空置严重、地价上涨过快。尽管楼市调控当前,开发商面临销售困难的局面,但仍有不少房企拿地的速度没有减慢。他指出,房企拿地储备过多,可能会导致炒地等现象。
   据悉,目前万科、保利、富力等众多房企大腕正屯兵土地市场,以决战调控过后下一个反弹期。其中5月份,万科、保利拿下的地块总量达到12宗,万科已在各地新增35个土地项目。报告显示,今年前4月,万科新增土地建筑面积达913万平方米,居各房企之首;保利在土地市场共投下159亿元,排名资金量首位。地产调控出台后的5月份,保利的阔绰本色不改,以31亿元分别在上海、成都和沈阳共获取4幅地块,建筑面积为89万平方米。
   地产人士表示,提高开发商的拿地难度可加快它们对已有地块动工的时间。这样一来可以增加土地市场供应,达到稳定楼价的作用。
楼价下滑速度或将加快
   竞买土地出让金提高10%,这对已面临多种调控的开发商来说,又将产生什么影响?
   “对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将增大,尤其是现在楼市不好卖的时候。只有通过加大降价促销的手段才能回笼资金,以维持后续的开发和正常的再拿地计划。因此,土地出让金标准的提高,可能会加速楼价下滑的速度。”天河某楼盘营销总监认为。
   此外,广东工业大学房地产高级经济分析师申格联表示,开发商拿地成本增加,会促使开发商未来拿地谨慎,通过囤地居奇的投资商将失去市场。有资金优势和土地优势的开发商联姻,将是开发企业并购的最佳模式。可以判断,土地出让金的提高将敦促未来的开发性企业逐渐由暴利企业变为盈利企业和经营性企业。
 
住建部:小产权房不可能合法化
   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予以否认,并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赵晖说,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以来,不少专家呼吁,用“农地入市”,或放开“小产权房”等方式来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不过,这些说法并没得到管理层的认可。赵晖表示,小产权房并不是合法的,今后的政策也不可能将其合法化。
   赵晖透露,目前针对部分房地产重点城市的小产权房调研已经结束,包括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在内的国务院有关各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将积极出台严格的监管政策,小产权房治理将越来越严厉。其中,正在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将予以拆除取缔,对政策出台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将进行清理。
 
银监会:对房地产开发商“抓大放小”
   随着中央调控措施的持续和深入,房地产开发商的日子是愈来愈难过。近期也不断传来有开发商难以维系的消息,这也引发了对调控可能引发未来房产供应减少,而导致新一轮涨价潮的担忧。而监管层也似乎看到了这一点,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日前表示,在未来二三十年,房地产仍是持续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现在远没有到讨论减少或停止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政策支持的时候。
   他建议,金融机构应选择好的房地产开发商,继续给其合理价格基础上的资金支持,使开发商尽快加大开发投入,从而向市场提供稳定供应,减少市场波动。李伏安表示,在他看来,在房产供给和购买人群给定的条件下,贷款标准越松,房价涨的越快,跟利率关系不大;而房地产投资受利率影响显著。因此,在适度的范围内控制房地产价格上涨,采取比较紧的按揭贷款标准是必要的。但是要整体上控制房地产过热的投资,一定要通过利率来解决。
   李伏安认为,房地产发展最需要解决的最核心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要向市场不断地提供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的住房,而短期内价格的涨跌不应该改变这个长期发展方向。从李伏安的表态来看,银监会似乎也不希望关紧所有的闸门,而是对房地产商“抓大放小”。
 
国家税务总局堵塞房企所得税漏洞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开始办理房屋交付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应视为开发产品完工,并按规定及时结算企业所得税。税务专家认为,通知出台意在堵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所得税的漏洞。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监察部:打击工程建设腐败有利抑制房价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在谈及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与房价的关系时表示,坚决打击该领域的腐败现象,会有利于抑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
   傅奎说,最近一段时间议论比较多,有人认为由于实行了招拍挂,提升了土地价格,由此导致了高房价。正像其他制度一样,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对这项招拍挂制度,一要坚持,二要完善。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工程建设领域20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时说,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金额都比较大,20起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中,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元,这比其他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这20起案件包括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等。
   他说,这些案件显示: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3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
 
国家信息中心:物业税改革提升楼市调控
   日前,国家信息中心发布报告认为,地方政府受制于“土地财政”,成为当前楼市调控政策容易失灵的重要原因,改变这种状况的突破口在于物业税改革。
   报告指出,物业税改革应作为地方财税相关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将已经空转多年的物业税试点做实,有助于改变地方财政过分依赖自土地批租环节的现状。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分税制的地方政府的支柱财源来自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从房产保有环节上取得财政收入具有持久性和规范性。
   报告建议,将房地产正式纳入宏观调控的范畴,加速推进《住房保障法》,建立房地产公共信息服务子系统。对房地产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及时、公开地披露,能有效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增加信息供给,对一些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予以澄清。
 
 
市场动态
发改委:5月36城市新房价格涨0.81%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2日介绍,5月全国36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集中成交价环比上涨0.81%,但房价涨幅有所回落。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数据,36个大中城市5月新建商品房集中成交价为847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81%,涨幅比上月回落2.65个百分点。
   分类别看,新建商品房住宅集中成交价为801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49%,涨幅比上月回落3.19个百分点。其中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分别上涨0.55%、0.72%和下降0.46%。
   另外,商品房非住宅价格为13658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64%。存量房类别中,住宅环比价格上涨0.29%,涨幅比上月回落2.38个百分点;非住宅价格环比下降1.25%。
 
房地产住宅开发暴利正逐渐远去
   长期以来萎靡不振的商业地产在今年6月份异常火爆。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数据统计显示,6月份北京商业地产当月成交434套,是同期住宅期房成交量的13倍。
   统计显示,截至6月21日晚,6月北京商品房期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共8个项目,共提供2546套商品房,而销售量仅为3558平方米,占总预售面积的1.3%。 按照预售价格计算,6月预售总价为88.1亿元,商品房期房当月销售仅8391.7万元,不足总预售的1%。
   与此同时,6月取得预售的商业项目共9个,当月成交达到434套,相比住宅期房当月成交的31套高出13倍,而销售额更是达到3.94亿元,远超住宅销售的8000万元,高出393%。
   长期以来,与火爆的高档住宅市场相比,北京写字楼等商业地产的表现相形见绌。据悉,在朝阳门等二环内热点区域的部分写字楼的价格仅相当于通州的住宅价格,成为最近部分投资者的首选。
   此外,来自中原地产的统计显示,目前商业地产的出租回报率在1比400至1比300,比住宅的1比500高出许多,比较高的回报率也使得最近考虑价值投资的购房者更多考虑商业地产。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一个成熟地产市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是住宅开发,第二个阶段是商业开发,第三个阶段是地产服务业,“目前中国地产业已进入第二阶段,住宅开发的暴利正逐渐远去”。
 
工业地产将成房地产投资新亮点
   在上海等市场,目前工业地产的投资收益率已经恢复到了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准,而投资需求复苏主要来源于行业利润的增加。另外,中央政府为了降低经济活动的总物流成本,对该行业予以持续支持,使其成为投资者和开发商们的又一理想的投资产品。
   在2008年年底,工业地产经历了突如其来的真空,由于金融危机对一些机构的影响,导致资金投入大幅下降。直到2009年下半年,投资者们才在中国工业市场特别是物流地产的投资和开发市场上看到了一丝新的活力和需求。从主流开发商的计划和2009年、2010年规划的物流仓储用地来看,仓储用地在2010年及之后一段时期都是供过于求。考虑到全球金融危机在2008年下半年爆发,大部分的规划用地实际上没有实施。
   从2010年开始,开发商开始重新审视在2009年被搁置的发展计划,然而在物业投入市场之前,项目建造往往需要18-24个月。因此在某些高速发展和高需求的市场,短期很有可能出现物流用地紧缺的情况。
 
房产税成悬念
   自新“国十条”出台以来,北京、深圳等地相继出台地方调控房地产细则,研究开征房产税原本是上海市即将出台的地方房地产调控细则的亮点之一。但上海始终没有出台细则,而且上海房产税一拖再拖,如今已成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最大悬念。这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却始终没有被亮出来。
   除了上海,重庆市也向中央提交了房产税征收草案。房产税出台传闻已持续近3个月,要不要征?什么时候征?怎么征?房产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成了媒体与市场关注的焦点。而作为此次房产保有税的主要牵头人,上海住房保障局却一直保持着沉默。
   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有关房产税的改革也由来已久。然而,随着房价高涨,被市场视为房价调控“撒手锏”的房产税改革又立于风口浪尖。5月31日出台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外界将此解读为:实施房产税是一个大势所趋。
   但房地产税实施需要突破一些障碍。由于房地产交易不够频繁,如果房地产税成为对未实现的价值征税,会造成房地产的价值与其拥有者的收入之间有很大差异。假如10年前60万元购买的房屋,现在市场价格是300万元,尽管房屋(包括土地)的价值涨了240万元,但这是没有实现的价值,业主认为这个还没有实现的价值去付税,难以接受。
   如果以市场价值的评估,需要评估部门不断地更新有关房地产的数据。同时房地产税制改革和发展需要大批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律(产权)、政策、经济和金融、评估、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技术支持,这些在短时间完成有一定困难。于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
   在“新国十条”中,房产税被认为是继差别化房贷和加大保障房建设之后,政府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又一记重拳,不过重拳未出之前,市场已经起了变化,楼市拐点初现。甚至有观点认为,不出房产税,楼市调控的目的已经达到。
   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之所以迟迟未能推出,表明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上的两难心态:既要抑制京沪广深等地房价快速上涨,又不能过度打压这一支柱产业,以免殃及经济全局。
而就在上周,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建议,将征收房产税列入“十二五”规划的议事日程中。据悉,由中国房协牵头起草了一份有关开征房产保有环节税等问题的建议稿,该建议稿已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抄送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正在等待各方的意见反馈。
   由此可见,无论短期还是长期,房产税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楼市调控目标有望年内实现
   日前,有关机构发布了题为《2010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分析及走势展望》的报告。报告认为,在多重政策叠加作用下,房价上涨得到有力遏制,调控目标有望年内实现。本轮调控中打击投机行为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将在未来得到部分保留,并成为常态政策。
调控目标有望年内实现
   报告指出,本次房地产新政通过供需双向调节、全方位管理形成多重政策叠加效应,有力遏制了房价继续上涨。供求方面,大幅增加土地供应量等措施加大了房屋供应量,“二套房贷”等政策控制了投资性需求;5-6月,国税总局密集出台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的一系列措施,压缩了房地产企业的不合理利润空间,对整个房地产行业产生较大威慑力。
   多重政策的叠加效应已对住房消费预期产生显著影响。该机构的调查显示,36.1%的购房者对本轮房地产调控有较大信心,同时近六成购房者认为房价将下行,其中39.2%的购房者认为房价会在一年内小幅下降。从市场数据看,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势开始得到遏制,政府调控目标有望年内实现。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涨幅较去年下降12.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年内首次环比下降。从各区域销售均价来看,上海、浙江和北京等区域销售均价涨幅回落速度最快。
地方细则高开低走
   在中央调控政策出台后,多省市陆续公布了调控政策细则或市场监管措施。其中,青岛、北京、深圳及浙江要求限制多套房及非本地居民贷款,除此之外,多数省市的调控内容以增加市场供应为主,对以限制需求为目的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并未出台过多严厉措施。相较于4月中央密集出台的一系列严厉政策,地方细则略显“温和”。
   报告指出,对于中央政府而言,目前诸多调控政策的效果还未显现,处于对调控效果的监测期,出台新政策会更加谨慎。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新政已十分严厉,鉴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不同,倘若地方细则过于严格,市场出现极度萎靡状况的可能性将增大,从而对楼市及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地方细则对需求方面的严格管控已相对松动,近期更倾向于确保供给与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
部分调控政策将成常态
   报告认为,尽管调控力度在某个阶段必然会有所减弱,但未来政府还将在一定程度内继续限制投资投机需求,使商品房回归居住属性。究其根本,政府不仅担忧房价过快上涨引发民生问题,更无法忍受房地产强大的吸金能力削弱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资产价格泡沫的膨胀极易使中国重蹈日本覆辙。
   自2002年以来,中国工业企业利润率一直稳定在5%至6%,但商品房价格的涨幅均在两位数以上,实体经济的低收益率驱动资金不断流入房地产;同期的商品房交易总额占居民存款的比重也从2001年的10%提高到了2009年的25%。如果商品房投资性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抑制,各路资金流入房地产的情况就难以得到改变。
   此外,报告还认为,出于地方政府财政开源的需要,无论近期内物业税(房产税)是否开征,未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将不可避免,但土地出让金制度不会有所改变,未来只会继续加强。
 
楼市将进入1-2年调整期
   在一系列政策调控后,楼市成交量下滑,价格也开始进入下行空间。券商人士认为,相比2008年,本轮楼市的调整时间会更长,预计楼市将进入1-2年的调整期,一二线城市的调整幅度会更大。
一二线城市调整幅度更大
   申银万国分析师殷姿指出,2009年房价快速上涨、信贷政策宽松,导致居民的杠杆水平显著提升。一旦信贷紧缩,市场整体购买力会受到巨大影响,房价调整的压力也将大幅增加。信贷依赖度越大的城市,价格调整的风险越高。因此预计全国整体价格调整幅度在10%以内,一线城市和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城市,价格调整幅度在30%左右。
   “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行业将处于明显调整期。调整时间将长于2008年,但价格和交易量不会比2008年更低。”中金公司研究员白宏炜表示,预计今年二季度和三季度全国交易量下降明显,四季度止跌回稳,全年交易量同比下降16%。价格方面,预计新房价格将滞后交易量1-3个月下降,二季度末价格进入环比下降周期,并在年末探底,相比今年年初的价格高点下降15%,与2009年全年均价基本持平。
    白宏炜认为,本轮调整将是市场理性回归的过程,不会改变行业向上的大趋势。同时,本轮调整将缓解“限制供地、高地价、高房价”的市场瓶颈,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一二线城市,特别是过去半年中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杭州等),市场下调幅度将明显大于三四线城市。
    殷姿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政策出台后的观望期,导致成交量偏低。后期市场成交量可能有小幅回升,但总体来说仍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低位。与2008年相比,本轮房价下调的压力更大,且调整时间会更长,预计在1年以上。
房企盈利增速回落
   民族证券分析师崔娟认为,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严厉程度史无前例,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将从高位回落,房地产板块的盈利增速未来两年将趋稳回落,上市房企资金压力的加大使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投资速度将有所放慢,房企降价压力逐步增强。
   “短期来看,市场尚处于补库存的阶段。”申银万国分析师殷姿指出,随着销售低迷,开发商的库存将逐步累积,开工将出现一定幅度的收缩,预计三季度末到四季度调整明显,而2011年开工率负增长的概率较大。
    国信证券分析师方焱表示,目前房价松动只是开始,未来随着销量的低迷,价格将回落,预计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将同比下降17%左右,销售价格将回落至2009年3季度的水平。
方焱认为,自2009年12月政策拐点出现以来,地产龙头的销售业绩表现不佳,万科、中海1-4月销售面积分别同比下滑11.5%、12%;地产板块2009年末每股现金流为0.89元,1季度末已由正转负。政策面恶化将导致楼市量价齐跌,再加上投资者预期悲观将使多数地产股直接融资难以顺利实施,地产股缺乏释放业绩动力,因此未来业绩将面临向下重估。
 
 
地方万象
 
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根据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合并后新设立的东城区,辖区范围为现东城区和崇文区辖区范围,面积41.8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6.5万人。合并后新设立的西城区,辖区范围为现西城区和宣武区辖区范围,面积50.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万人。
   北京市此次调整行政区划,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核心区四个区面积共92.54平方公里。由于行政区划划分过细,四个区的发展受到空间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崇文区和宣武区发展受空间因素制约更为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于核心区北部。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的合并调整,有利于对现有的空间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推进核心区南北均衡发展。二是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核心区区划的合并调整,可以大幅度提高合并后的两个区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有利于解决四个区结合部管理薄弱的状况。三是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专项规划,核心区与旧城保护区基本重合。旧城保护任务由四个区承担,不利于统一建设、管理和整体保护。区划调整后可以集中力量加快老城区改造,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四是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区划调整后,核心区减少两个行政区,有利于精简机构,合理配置地区经济、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核心区规划建设和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四个服务”的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把首都功能核心区打造成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示范区。
 
 
北京:公租房将试点土地年租制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试点公租房土地年租制,开发建设公租房的单位不再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是采用每年缴纳土地租金的方式。这样将降低公租房的成本,并且公租房的租金水平也有望因此有所降低。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租房土地年租制将采取多种形式。一种为招拍挂租赁,将主要使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拿地后,其中配建的公租房采用土地租赁的方式。对于以政府为主体开发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直接采用协议租赁,即不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直接租赁土地。同时,对于产业园区、国有企业和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也将采用协议租赁的方式。
   “租赁制不需要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而是每年支付一部分租金,这就降低了公租房的土地和建设成本,公租房的租金水平也可以有所降低。”这位负责人说。
他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土地年租制的公租房地块进行研究,年内将会有首批公租房项目进行试点。
 
上海住房保障范围由户籍人口扩至常住人口
   上海住房保障“兜底”范围在不断拓展。记者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将正式推出公共租房住房政策,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至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于今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
   上述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具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已与上海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符合条件续租后总年限暂定一般不超过5年。
 
重庆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6月18日是重庆市获批中央直辖市13周年的庆典之日,重庆市政府在此间举行了重庆两江新区成立大会,并为两江新区揭牌。所谓两江,即长江、嘉陵江,两江新区是继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后,我国的第三个副省级新区,有“中国第三区”之称。两江新区包括江北、渝北、北碚3个行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总控制范围120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50余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利用的山地及原生态区共650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建设用400平方公里左右。
   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成立重庆两江新区时,对其定位是: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要求该区着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在带动重庆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据了解,重庆市对两江新区的经济发展要求包括:到2020年,其主要经济指标要达到地区生产总值5000亿元以上,占全市总量的1/4;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0亿元以上,占全市总量的1/3;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全市总量的70%~80%;财政收入700亿元以上,占全市总量的1/5以上。今后这里将是一个产业洼地,也将聚集更多的人口,并探索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把两江新区打造成低碳经济先行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推出四类保障性住房
   日前,滨海新区制定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印发执行,根据该协议,新区将推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蓝白领公寓等四类保障性住房。此举重点在于解决非农业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创业员工的住房问题。预计到2020年,滨海新区的保障性住房需求大约在2100万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四类保障性住房模式,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具有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居民人均建筑面积低于9平方米,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家庭均可以申购廉租住房,或申领廉租住房补贴。
   限价商品房一方面解决具有新区非农业户口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普通商品限价住房;另一方面解决新区企业、单位各类人员住房困难的企业定制限价商品房。对于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制定,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郭富良表示:“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制定有两种具体标准,在限价商品房同地段,如果有房源同等的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取普通商品房的80%;如果在限价商品房同地段没有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则取建房成本、财务费用和开发利润10%的总和。”
   蓝白领公寓则着重解决新就业人群的住房问题,目前新区已建成部分蓝白领公寓,其中蓝领公寓人均建筑面积均不小于6平方米,即每间蓝领公寓居住人数不超过6名;白领公寓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与此同时,对于部分申请蓝领公寓的新区务工人员,企业也应根据职工收入情况,适当给予住房补贴。
   目前,滨海新区在建或已建的保障性住房已达379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98.3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00.2万平方米,蓝白领公寓80.5万平方米。年内还将开工建设超过2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区域内规划面积最大的保障房项目——滨海欣嘉园生态住宅项目已在黄港生态休闲区正式开工。该项目一期开发建设规模约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含小区配套)约46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预计明年6月建成。
   与此同时,各功能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在加速推进中。保税区限价房项目一期建设26栋住宅楼,可提供1500多套住房,购买资格审批工作已经开始。航天产业基地航天配套住宅项目已经开工,居住区面积约62万平方米,主要为周边包括新一代大推力运载火箭基地在内的多个航天项目进行居住配套。此外,临港工业区综合配套服务区计划今年首批60万平方米公寓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迎来第一批居民。
 
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圳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
   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6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国务院近日作出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特区外扩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中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从原有的396平方公里扩大1953平方公里。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特区范围扩大后,现有的特区管理线暂时保留,不再新设。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能力,扎实推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尽快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广东省和深圳市要做好特区范围扩大后的统筹规划工作,要按照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特区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等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深港合作和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对全国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深圳出台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为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6月8日通过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据介绍,这个办法分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组织、监督检查、法律责任、总则和附则等8个部分。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商业银行设立项目资本金专户,按投资总额的15%存储项目资本金;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之前,应当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价格部门备案,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确需调价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价前办理备案变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示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收费项目、计费依据和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代收和监管当事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
   办法要求,价格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地产价格监测制度,对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的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并依法予以查处。
 
 
山东新政剑指投机炒房
   为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山东省政府近日提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同时要求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将通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和“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同时明确,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将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山东省还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税务部门须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挂牌
   大连长兴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暨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挂牌典礼6月22日举行,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辽宁省长陈政高、常务副省长许卫国,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大连市长李万才,沈阳军区、大连军分区、国家有关部委、辽宁省和大连市有关领导,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入驻企业代表共千余人出席挂牌典礼。挂牌典礼由大连市副市长曲晓飞主持。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位于辽东半岛西侧中部,渤海东岸,总面积502平方公里,由长兴岛、西中岛、凤鸣岛、交流岛、骆驼岛五个岛屿组成,其中长兴岛本岛面积253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五大岛,长江以北第一大岛。陆上东距沈大高速公路、哈达铁路及哈大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不足30公里,南距大连130公里,北距沈阳292公里。海上南距旅顺口及渤海海峡59海里,西距秦皇岛港84海里、天津港170海里,北距营口港66海里。五个岛屿均为独立海岛,以不足500米海峡毗邻大陆。五个岛屿环岛岸线总长189.3公里,宜港和工业岸线总长130公里,规划岸线91.2公里。离岸400米、1000米、5000米水深可达-20米、-30米、-50米。水深湾阔,海岸线长,是渤海湾中最为优良的深水港口岸线资源,也是目前我国唯一尚未整体开发的深水岸线,更是东北乃至内蒙古东部地区重要的出海口。
   2005年6月9日,辽宁省委、省政府作出成立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举全省之力开发长兴岛的重大决策。2005年11月26日,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和党工委挂牌成立。按照辽宁省、大连市提出的“超常规、快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总体要求,重点发展船舶制造、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业以及高新技术、生物制药、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经过近5年的开发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已经由“打基础”阶段进入“求突破、求提升”阶段。2009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9亿元,同比增长8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同比增长65%;实际使用外资10亿美元,同比增长89%;实际使用内资50亿元,同比增长67%。
   今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务院同意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5月12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辽宁沿海经济带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行使省政府有关经济管理权限”。6月13日,辽宁省政府作出《关于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辽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决定》。
 
长沙:到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降12%
   日前,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在长沙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最新数据。根据本轮土地修编,长沙市规划到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由185.86㎡下降至163.11㎡,下降约12%;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以及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均将下降;而地均GDP则将由2005年的1285.93万元/平方公里增加至2020年的8304.63万元/平方公里。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多次指出,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城市无节制地外延扩张。土地怎么样才能省着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2009年枫林路路幅由46米降到36米,6.3公里路就节约土地75亩。”
    如果没有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节约集约用地处处长李远金的这番介绍,很多人都难以想象,仅仅在城市道路的调整可以节约出如此多的城市建设用地。
   “大家熟知的新河三角洲,是长沙节约集约用地的首个案例,节地率达到13%。”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汪泽秋用一连串的数字说明了节地模式带来的效益。
    汪泽秋介绍,目前长沙节约集约用地的5种主要模式,除了以新河三角洲、黎托武广新城为代表的人车分流,整合地上地下立体空间的城市建设节地模式;还有以咸嘉新村莲湖村农民高层公寓式安置式节地模式;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为代表的建设高层厂房、标准厂房的节地模式;以大河西先导区莲花镇和长沙县北山镇等为代表的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新农村建设节地模式;以及对优化建筑、道路、绿化设计等土地空间布局的城市道路的节地模式。
   李远金透露,长沙国土部门正在着手进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指标控制标准、建立可操作性的集约节约用地技术评价体系等工作。“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还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三手并用,土地‘闸门’才能把住。”李远金介绍,长沙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已经有了一些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长沙还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出台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推进长沙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海南拟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新鲜出炉后,海南省住建厅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将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等8大方面的工作。
    今年下半年和明年,海南省住建厅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推进力度。一是尽快出台《关于发展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制度支撑。二是会同监察等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今年计划项目9月份100%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5.2万套、460万平方米(含去年开工结转的3.2万套、266.8万平方米)。三是每月继续对各市县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四是督促各市县尽快完成城镇居民住房和收入状况调查及2010—2012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五是做好明年全省继续开工建设1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准备工作。六是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设立“海南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研究工作。七是将抓紧编制海南城乡一体化规划、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今年下半年要重点做好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协调衔接工作,确保在第三季度完成这两个规划的修改完善和审查审批工作。抓紧推进全省旅游主题公园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八是继续抓好旅游公厕建设,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和时限要求,建成千余座公厕。
 
沈阳:违规开发商将进黑名单
   沈阳市将加大对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违法违规的开发商、建筑商受到停业整顿、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的,将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沈阳市建设市场。同时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被拒之门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6月9日,《沈阳市建设市场准入与违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目前,沈阳市共有建筑施工企业1688家,勘察、设计企业280家,监理企业75家,招标代理企业78家,外埠进沈企业140多家。由于利益的驱动,个别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强制性标准进入沈阳建设市场开展活动,扰乱建设市场秩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严重影响了建设市场形象。主要表现为:将承揽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转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使一些资质较低施工企业承揽了高于自己资质的施工项目,降低了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导致承建的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沈阳市将首次建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即违法违规者将进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供人们查询,让违法违规者失去进入沈阳市建设市场的信誉。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将被列入“黑名单”。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法人和自然人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构成犯罪的;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造成较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等行政处罚的;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取消一定期限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业绩、证书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限投标的。
   该《规定》明确8类情形,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及相关活动。比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伪造业绩、证书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根据不同程度分别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四个档次,取消其参加工程建设的投标资格。中标人未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根据不同程度分别按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个档次,取消其参加工程建设的投标资格。
 
南京将为房地产开发商评分
   近日,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贴出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主体名录库》受理申请公告。从这份通告中发现,南京市住建委将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开发商实行综合评分。
   此次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管理能力满分为30分、开发业绩满分为25分、信誉满分为20分、资金保证能力满分为15分、特殊贡献满分为10分。
   在这些评分细则中,记者发现,申请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必须100%合格。申请人近5年累计开发房地产规模100万平方米以上得15分;60-100万平方米(含)得10分;60万平方米以下得5分。建筑工程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得5分;获得省级质量奖得3分;获得地市级奖得1分;申请人获得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强得10分;获得省50强得8分;其他情况得6分。
   业内人士分析说,这样的评分细则将有利于南京引进更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此同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南京将首次引入了万科、中冶等多家大牌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
 
西安楼市出现量价齐跌
   受调控政策的影响,5月份西安市商品房市场成交量及成交价格环比均有所下降。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商品住房成交均价比4月下降179元。
   据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统计,5月份西安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229元/平方米,而4月份这一数值为6296元/平方米,环比稍有下降,但与上年同比增长幅度仍达到了27.7%。而商品房住宅成交均价则比4月份明显下降,成交均价为5861元/平方米,比4月份下降了179元,但同比2009年5月增长幅度达到了27%。
   今年1-5月,西安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07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7.82%,商品房住宅均价为5750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5.91%。
   分析人士认为,西安商品房住宅成交均价回落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楼市新政有很大的关系,但目前来看楼市新政的影响在西安只是初显,政策的影响究竟会有多大,还要看三季度楼市的表现。
 
长春房地产诚信企业名单出炉
   日前,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了“关于2009年5月~2010年5月长春市房地产开发、中介诚信企业”的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通过企业申报,网络和新闻媒体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的方式征集。经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和评议,决定推介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开发企业,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中介机构为“2009年5月~2010年5月长春市房地产诚信企业”。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希望被推介为诚信企业的单位能进一步加强自律,搞好承诺诚信活动,自觉规范企业市场行为,为促进长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获得“长春市房地产开发、中介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有: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力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中冶新奥(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新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东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热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置业有限公司、吉林省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报人策划有限公司、长春市雅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达声房地产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云南加速出台住房建设规划
   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见指出,云南省今年将完成12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该意见还指出,今年云南省将完成7.9万套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其中工矿企业棚户区3.1万套、垦区2.39万套、林区0.8万套。另外,还将完成0.81万套公共租赁房建设。
   该意见要求,云南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产业园区和社会单位利用闲置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产业。
   另外,该意见指出,云南将加快编制并公布2010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以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为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城镇居民住房需求。
 
新疆部分地区商品房销售量价齐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受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影响,1月至4月,新疆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房地产投资平稳增长、到位资金充足、部分地区商品房销售量价齐升等特点。
   今年前4个月,新疆房地产投资3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2%。同时,受去年商品房销售形势较好的影响,新疆房地产企业资金到位充足,资金来源增速高于房地产投资增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82.2亿元,同比增长74.5%。
   部分地区商品房销售呈现出量价齐升的局面。其中,喀什地区商品房销售增长最为明显,销售面积为29.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倍,销售额6.39亿元,同比增长2.3倍。阿克苏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倍。伊犁州、巴音郭楞州等地区商品房销售也比较旺盛。
   商品房销售量价齐升带动了新疆空置房面积的下降。据统计,截至4月底,新疆商品房空置面积为392.85万平方米,下降8.9%,较上月回落8.7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      时间:2010/8/17 19: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