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1日,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来大连市就《辽宁沿海经济带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调研。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戴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利民参加调研。
《辽宁沿海经济带条例》是根据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需要,即将出台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保障和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科学开发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在连期间,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发区、保税港区、高新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的相关工作汇报和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实地察看了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建设情况。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了大连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并赋予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产业聚集区的功能定位,为我市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大连区域的开发建设也因此呈现出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局面。截至目前,我市被省政府批准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和重点支持区域的总规划面积为965.41平方公里,占全省总规划面积的50%,已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695.8亿元,其中2009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8.5亿元,各个重点区域基本完成“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为企业的入驻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近几年,我市坚持以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市域重点区域为重点,不断创新模式,培养招商新热点,针对重点地区开展招商, 目前各重点发展和重点支持区域基本上都形成了各自的主题概念。
调研组对我市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连市处于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地位,发展速度快,在各方面已经发挥了龙头作用,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调研组将吸收我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省人大常委会年内将适时审议通过该条例,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